量熱儀測定發熱量時
貝克曼濕度計宜堅持與標定熱容量時一樣的基點溫度。也就是說,貝克曼溫度計不用調理,即溫度計感溫泡中水銀量堅持不變。要做到這一點,就需求室溫堅持穩定。因而,如試驗室處于終年恒溫條件,就可以不用每三個月標定一次熱容量了。實踐上對大多數試驗室來說,做不到這一點。由于貝克曼溫度計只可用于丈量5Y(或6宅) 的溫差,故有必要調理溫度計,基點溫度也就隨之改動。它將對熱容量的標定發生影響。量熱儀 由于熱容量是由規范苯甲酸標定出來的,只需嚴厲按規范條件操作,燃料發熱量是可以測難的。熱容量標定與發熱量測定的不一樣之處在于:⑦以已知精確熱值的苯用酸替代煤樣;⑦氧彈洗滌液不用搜集.經過核算求出硝園校對值;②依據界說,熱容量是量熱體系升高1Y吸收的熱量,故與燃料發熱量的核算辦法不一樣。 熱容量標定時刻為51j間隔,通常為三個月,量熱儀如碰到下達狀況,應立即從頭標定: 1)替換貝克曼或鉑電阻溫度計; 2)替換熱量計的其它大的部件,如氧彈頭、銜接環、拌和器等,而替換某些小零件時,則不在此列。了解更多量熱儀請登錄:http://www.hbhby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