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供暖溫度的設定。使用電地暖系統時,正常供暖的室內溫度建議設定為16℃-18℃。而室溫為16℃時,地表面的平均溫度為26℃±2℃,此時的體感溫度已達到21℃〔(1℃+26℃)/2〕。體弱的老人、病人和幼兒居住的房間可適當增加設定溫度,但建議不高于20℃。
二、運行中的安全管理。應全面了解系統的安全配置。電地暖系統的安全配置主要包括“電氣安全和局部過熱防護”兩個主要部分,所包括的具體內容筆者已在相關文章中闡明。這里所說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用戶應根據系統的安全配置,尤其針對薄弱環節或缺失的部分,在運行中嚴加管理和高度注意。比如:不少電地暖系統不加漏電保護器(用空氣開關代替)或配置的漏電保護器的剩余脫扣電流額定值過大,在系統運行過程中萬一漏電時,就會有觸電的危險;再比如,不少電地暖系統不加過熱保護裝置或配置的密度不夠,當地表面放置大型落地家具或棉被時,就會有過熱的危險等。
三、節能運行管理。首先,對于長期無人居住的用戶,在使用電地暖系統用于房間防凍時,建議將溫度設置在5℃左右。過低的溫度設置可能會因為室內結構、電熱膜布置情況、風速、溫控器位置和測溫精度等因素的影響,使室內設備或上下水管道處于冰點以下。其次,對于有間歇供暖需求的用戶,外出期間的低溫運行設定,應考慮再次啟動時達到舒適溫度時的升溫時間,并應根據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狀況、鋪設電功率的大小、供暖月份的室內外溫差情況,設置通、斷電運行時間,建議溫升以不超過8℃為宜。最后,正常供暖期根據房間的不同功能設定溫度時,相鄰房間的溫差控制在5℃以內為宜。短時間離開房間時,可適當降低設定室溫,比如在12℃左右,但不宜關閉系統。無人居住的房間,為保證相鄰房間的供暖需求,也應保持在低溫運行狀態,如將溫度設定在10℃左右,而設計系統時已從熱負荷上考慮了該問題時應另當別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