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PS應急電源規格很多,按輸入方式可分為單相220V和三相380V;按輸出方式可分為單相、三相及單、三相混合輸出;安裝形式有落地式、壁掛式和嵌墻式三種;容量有從0.5kW到800kW各個級別;按服務對象可分為動力負載和應急照明兩種;其備用時間一般有90~120分鐘,如有特殊要求還可按設計要求配置備用時間。因此EPS應急電源能滿足我們一般工程中的需要。[2]
選型原則
一、負載容量選型原則:
因電動機的啟動沖擊,與其配用的集中應急電源容量按以下容量選配。
1、電動機變頻啟動時,應急電源容量可按電動機容量1.2倍選項配。
2、電動機軟啟動時,應急電源容量應不小于電動機容量的2.5倍。
3、電動機Y-△啟動時,應急電源應不小于電動機容量的3倍。
4、電動機直接啟動時,應急電源容量應不小于電動機容量的5倍。
5、混合負載中,最大電機的容量若小于總負載容量的1/7。
二、選型容量計算方法:
1、YJ系列EPS消防照明應急電源或YJS系列消防混合動力EPS應急電源用于帶應急燈具負載時:
(1)當負載為電子鎮流器日光燈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電子鎮流器日光燈功率和×1.1倍。
(2)當負載為電感鎮流器日光燈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電感鎮流器日光燈功率和×1.5倍。
(3)當負載為金屬鹵化物燈或金屬鈉燈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金屬鹵化物燈或金屬鈉燈功率和×1.6倍。
2、當YJS系列用于帶混合負載EPS應急電源時,EPS容量的計算方法:
(1)當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同時啟動時,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:
EPS容量=變頻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+軟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×2.5+星三角啟動機功率之和×3+直接啟動電動機之和×5倍
(2)當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分別單臺啟動時9不是同時啟動),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:
EPS容量=各個電動機功率之和,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
※ 上述電動機中直接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/7。
※ 星三角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/4。
※ 軟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/3。
※ 變頻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功率不大于EPS的容量。
※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,則應按上述條件中的最大數調整EPS的容量,電動機啟動時的順序為直接啟動在先,其次是星三角的啟動,有軟啟動的再啟動,最后是變頻啟動的再啟動。
(3)當YJS系列EPS帶混合負載時EPS應遵循如下原則:
EPS容量=所有負載總功率之和,但必須中以下六條件,若不滿足,再按照其中最大的容量確定EPS容量。
※ 負載中直接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7。
※ 負載中星三角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4。
※ 負載中軟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3。
※ 負載中變頻啟動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。
※ 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。
電動機功率容量=直接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5+星三角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3+軟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2.5+變頻啟動且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
若電動機前后啟動時間相差大于1分鐘均不視為同時啟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