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壓力設備”意指容器、管道、安全部件及壓力部件。。 PED是歐盟成員國就承壓設備安全問題取得一致而頒布的強制性法規。
最大承受壓力高于0.5巴的壓力設備及組件。
“壓力設備”意指容器、管道、安全部件及壓力部件。
高于特定壓力/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:
l 具備安全性
l 符合設計、制造、和測試的基本安全要求
l 滿足適當的符合性評定程序
l 貼附CE標志及相關規定的標示
低于特定壓力/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:
l 具備安全性
l 依據完善的工程實務而設計、制造
l 貼附相關規定的標示(可以不必貼附CE標志)
更多內容來源于寧波優森德檢測www.nbutsce.com